2026 年,我國新污染物治理攻堅行動正式進入全面實施、系統推進、攻堅突破的關鍵階段。新污染物主要包括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內分泌干擾物、抗生素、微塑料、全氟化合物、醫藥及個人護理品等,這類物質具有環境持久性、生物累積性、生物毒性、遠距離遷移性等特征,對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存在潛在但嚴重的風險。由于其來源廣泛、隱蔽性強、檢測難度大、治理技術復雜,新污染物已成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生態環境保護的重點和難點。本年度啟動的攻堅行動,堅持 “摸清底數、風險分級、分類治理、科技支撐、依法嚴管” 的總體思路,構建源頭防控、過程管控、末端治理、監測預警、風險管控全鏈條治理體系,全力筑牢生態環境與人體健康安全防線。
新污染物治理攻堅的首要基礎性任務,是全面開展新污染物排查與風險評估。國家組織實施全國新污染物專項調查,圍繞生產、使用、排放、處置、進口等關鍵環節,系統排查重點行業、重點園區、重點流域、重點區域新污染物種類、產生量、排放量、排放途徑、環境濃度、風險水平,建立新污染物優先控制名錄、風險等級清單與排放源臺賬。在此基礎上,按照高風險、中風險、低風險實施分級分類管控,對高風險新污染物依法采取禁止生產使用、限制用途、強制淘汰、限期治理等嚴格措施,從源頭降低環境與健康風險。
源頭防控是新污染物治理最經濟、最有效、最根本的路徑。2026 年,源頭防控聚焦四大領域精準發力。一是嚴格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強化生產、加工、進口、使用環節準入把關,對高風險新化學物質依法不予登記或附加限制條件,杜絕高風險物質流入市場。二是大力推進綠色替代,推廣綠色原料、綠色工藝、綠色產品、綠色設計,支持無毒無害、低毒低害、環境友好型替代技術與產品研發應用,從生產端減少新污染物產生。三是強化重點行業管控,針對石化、化工、醫藥、農藥、涂料、印染、畜禽養殖、醫療衛生等重點行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推動生產過程密閉化、自動化、智能化,減少跑冒滴漏與無組織排放。四是加強農業與生活源管控,規范抗生素、農藥、獸藥、消毒劑使用,減少農業面源污染;限制一次性塑料制品、微珠、微塑料添加劑使用,推動可降解、綠色環保產品普及。
過程管控突出全生命周期、全環節、全覆蓋監管。將新污染物納入排污許可管理,推動重點企業建立新污染物產生、排放、治理全過程臺賬,開展自行監測、定期報告、信息公開。強化工業園區污染協同治理,推動建設一體化、高效率廢水、廢氣、固廢治理設施,提升園區新污染物集中治理能力。加強運輸、貯存、轉移環節管控,嚴防滲漏、流失、擴散。強化再生產品、副產物管理,防止新污染物通過循環利用環節再次進入環境。
末端治理聚焦高效、深度、協同處置,加快先進適用技術推廣應用。針對水體、土壤、大氣、固體廢物中的新污染物,推廣高級氧化、膜分離、吸附凈化、生物降解、熱處理、固化穩定化等高效治理技術,提升去除效率。城鎮污水處理廠、垃圾焚燒廠、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工業園區治理設施加快提標改造,增強對新污染物的深度去除能力,防止治理過程中產生二次污染。對污染嚴重、風險突出的區域與場地,實施專項治理與風險管控,降低環境風險。
監測預警體系同步實現跨越式提升。國家、省、市、縣四級新污染物監測網絡加快建設,在重點流域、重點區域、重點園區、重點排污單位布設監測點位,推廣快速檢測、在線監測、便攜監測、生物監測技術裝備,實現新污染物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置。建立新污染物環境風險預警模型與信息平臺,及時發布風險提示,指導地方科學精準處置。加強監測方法、標準規范、質量控制體系建設,提升監測數據準確性、可比性、權威性。
法治與政策保障持續強化。加快完善新污染物治理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管理制度,明確治理責任、管控要求、法律責任,大幅提高違法成本。加大財政投入,支持新污染物排查、監測、治理、技術研發;完善綠色金融、稅收優惠、政府采購等激勵政策,引導企業主動開展治理。強化科技支撐,設立專項科研計劃,支持新污染物監測、治理、替代、風險評估技術攻關,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應用。
新污染物治理是一項長期、復雜、艱巨的系統工程。2026 年攻堅行動全面啟動,標志著我國生態環境保護從常規污染物治理向有毒有害新污染物治理延伸,從末端治理向源頭預防延伸,從傳統領域向新興風險領域延伸。隨著全鏈條治理體系不斷完善、治理能力不斷提升、科技支撐不斷增強、社會共治不斷深化,我國新污染物環境風險將得到有效管控,生態環境安全與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將得到更加堅實可靠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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